当事人信息
原告:成都云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蜀龙大道中段969号1栋401号。 法定代表人:牟嘉云,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王广宝,四川尚欣律师事务所 律师。 被告:安国市丰盈农资经营部,住所地河北省安国市郑章镇郑章村。 经营者:刘新利。
审理经过
原告成都云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安国市丰盈农资经营部知识产权与竞争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4月1日立案。原告成都云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本案按原告成都云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人员
审 判 长 祁 峰 审 判 员 孟庆池 审 判 员 马 媛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一日
审判辅助人员
法官助理 董淑芳 书 记 员 申 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