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被执行人:吕洪旗,男,****年**月**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2224031959053XXXXX,汉族,住敦化市。
审理经过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敦化林区基层法院与被执行人吕洪旗追缴违法所得执行一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吕洪旗与受害人杨志金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终结(2021)吉7504执103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