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李某某,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平阴县孔村镇府前街 委托诉讼代理人:凌泽祥,平阴华立法律服务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被告:杨某某,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平阴县孔村镇太平村 委托诉讼代理人:扈秋军,山东碧晨律师事务所 律师。

审理经过

原告李某某与被告杨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9月1日立案,原告李某某于2021年9月16日向本院申请撤回起诉。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李某某自愿申请撤回起诉,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李某某撤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275元,由原告李某某负担。

审判人员

审 判 员  田 琳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七日

审判辅助人员

法官助理  娄秉城 书 记 员  梅兴华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律师
孟雷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企业征拆、拆除赔偿、政企纠纷、股权纠纷等,熟悉企业管理、购并投融资
咨询该律师
张忠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咨询该律师
赵延方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咨询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