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人:付某,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北京市海淀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谢妍,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律师。
被申请人:傅某,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北京市丰台区。
审理经过
本院审理的付某、殷某诉傅某继承纠纷一案中,申请人付某于2021年4月9日向本院提出财产保全续保申请,请求继续冻结傅某名下银行账户存款以及汪某名下银行账户存款。付某以其名下位于位于北京市海淀区X号楼X层X号房屋作为担保。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付某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一、继续冻结傅某名下银行账户存款250 000元;
二、继续冻结汪某名下银行账户存款50 000元。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