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谢宜,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潮州市潮安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翁健龙,广东凯成律师事务所 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曾漫衔,广东凯成律师事务所 律师。
被告:林森淇,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潮州市潮安区×××××××××××××。
被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潮州中心支公司,住所地潮州市湘桥区绿榕路绿榕湖畔门市02-04商铺的一至三层。
负责人:柳春廷,副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庄钦鹏,职员。
审理经过
原告谢宜与被告林森淇、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潮州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4月19日立案。原告谢宜经慎重考虑于7月9日决定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谢宜申请撤回起诉,没有违反法律规定,可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和《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六条、第三十四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谢宜撤诉。
案件受理费692元,减半收取计346元,由原告谢宜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