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邱萃,男,****年**月**日出生,汉族,户籍地上海市青浦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李庆春,上海卿云律师事务所 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张迎川,上海卿云律师事务所 律师。
被告:汪文彬,男,****年**月**日出生,汉族,户籍地安徽省池州市。
被告:朱邦洋,男,****年**月**日出生,汉族,户籍地安徽省安庆市。
被告:上海开顺海船特种门窗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青浦区。
法定代表人:汪文彬,总经理。
被告:安徽开顺海船特种门窗有限公司,住所地安徽省池州市。
法定代表人:汪文彬,总经理。
被告:沃行建筑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青浦区。
法定代表人:汪文彬,总经理。
审理经过
原告邱萃与被告汪文彬、朱邦洋、上海开顺海船特种门窗有限公司、安徽开顺海船特种门窗有限公司、沃行建筑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1月28日立案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现根据案件情况,依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最高人民法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本案依法转成普通程序,由审判员何玉娟独任审理。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