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聊城市开发区永丰源纸制品有限公司,住所地:聊城市高新区东城办事处八里王村。 法定代表人:张凤英,总经理。 被执行人:山东沃尔斯车联网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段店南路256号。 法定代表人:房体华,经理。
审理经过
本院(2020)鲁1502民初13425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21年4月12日立案执行。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撤回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终结(2021)鲁1502执1809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人员
审判员 王玉霞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六月十六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记员 黄军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