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刘勇(申请执行人)、沈阳恒鑫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被执行人):
审理经过
刘勇与沈阳恒鑫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经本院立案执行,申请执行标的17200.00元,现已执行到位17363.00元。刘勇(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辽0191执1695号案件已全部执行完毕,现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审判人员
执行员 张士超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七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记员 杨瑞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