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人:攀枝花市洪图工贸有限公司,住所地:攀枝花钒钛产业园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法定代表人:唐体能,该公司执行董事。
被保全人:刘光全,男,汉族,****年**月**日出生,农村居民,住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
审理经过 申请人攀枝花市洪图工贸有限公司于2021年5月7日向本院申请诉讼财产保全,请求对被保全人价值6271520元的财产进行保全,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攀枝花中心支公司出具保函为该财产保全提供担保。
本院认为 本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的财产保全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一百零二条、一百零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本案裁判结果准予对被保全人的财产进行保全。审判人员 审判员 梁炳洪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五月七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记员 王安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