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辰溪县华泥材料有限公司,住湖南省怀化市辰溪县火马冲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1223MA4LBX9Q37。
法定代表人:徐涛,该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被告:向德志,男,****年**月**日出生,汉族,辰溪县人,农民,住湖南省辰溪县。
审理经过
原告辰溪县华泥材料有限公司与被告向德志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6月23日立案。原告辰溪县华泥材料有限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本案按自动撤回起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