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中国某某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应县支行,住所地宝应县。

负责人:董某某,该行行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周玲,江苏乐鼎律师事务所 律师。

被告:王某某,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宝应县。

审理经过

原告中国某某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应县支行与被告王某某信用卡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3月16日立案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于2021年4月20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中国某某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应县支行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周玲到庭参加诉讼,被告王某某经本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参加诉讼。本案依法缺席审理,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诉称

原告中国某某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应县支行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王某某立即偿还信用卡透支本金12604.03元,利息2170.79元,费用5390.34元,合计20165.16元;2.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事实及理由:被告于2016年2月17日向原告申请办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信用卡,卡号为62×××28。该卡约定:如果被告未能在到期款日之前全额还款的,不再享受免息还款待遇,已偿还部分计收自透支记账日至还款日的利息,未偿还部分自透支记账日持续计息,至偿还全部欠款为止,以日利率万分之五按月计收复利;被告在到期还款日前未全额偿还最低还款额的,除按照原告规定支付透支利息外,还须按照最低还款额未偿还部分的5%支付违约金;原告核发信用卡后,被告须在账单日上指定的到期还款日之前缴纳年费及其他各项费用。该卡办理后被告即开始陆续透支使用但却未按约定还款,截止2021年2月2日逾期已达38期。经结算被告尚欠本金12604.03元,利息2170.79元,费用5390.34元,合计20165.16元。现原告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及时收回信用卡透支款,特具状至人民法院请求依法判如诉请。

被告辩称

被告王某某未到庭答辩,亦未提供书面意见。

原告举证

原告围绕诉讼请求依法提交了以下证据:2016年2月17日被告签署出具给原告的信用卡申请表一份、原告信用卡催收业务系统调取的截屏一份、原告信用卡业务系统调取信用卡使用流水一份。本院对原告提交的证据进行了审查,上述证据合法有效,本院依法予以确认并在卷佐证。

本院查明

经审理查明:被告于2016年2月17日向原告申请办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信用卡,卡号为62×××28。信用卡领用合约和章程约定,被告在免息期内偿还当期已出账单全部款项,无须支付透支消费及圈存交易的利息,如果被告未能于到期还款日前全额还款的,不再享受免息还款期待遇,已偿还部分计收自透支记账日至还款日的利息,未偿还部分自透支记账日持续计息,至偿还全部欠款为止,以日利率万分之五按月计收复利;被告使用信用额度提取现金或转账的,被告需自交易入账日起按原告规定利率支付透支利息,以日利率万分之五按月计收复利;对于取款及转账交易,被告应按交易金额一定比例缴纳手续费;被告在到期还款日前未全额偿还最低还款额的,除按照原告规定支付透支利息外,还须按照最低还款额未偿还部分的5%(最低10元)支付滞纳金;信用卡核发后,被告须在账单日上指定的到期还款日(含)之前缴纳年费及各项费用。被告签署本合约即表明接受全部收费项目和条件,需按原告确定的费率和利率支付因持有和使用信用卡产生的全部费用和利息。该卡办理后,被告即透支使用,后未能按约定还款,至2020年1月22日最后一次还款后即未再履行还款义务。根据原告提供的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信用卡催收业务系统记载,被告尚欠本金12604.03元,利息2170.79元,费用5390.34元,合计20165.16元。被告逾期后,原告曾向被告进行了催收,但未果,遂引起本诉。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被告之间的信用卡服务合同关系合法有效,依法应予保护,被告未按合约规定使用信用卡,多次逾期还款,系违约行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综上,对于原告要求被告偿还信用卡透支本金、利息及相关费用的诉讼请求,本院予以支持。据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被告王某某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偿还原告中国某某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应县支行信用卡透支本金12604.03元、利息2170.79元及费用5390.34元,合计20165.16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304元,减半收取152元,由被告王某某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律师
孟雷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企业征拆、拆除赔偿、政企纠纷、股权纠纷等,熟悉企业管理、购并投融资
咨询该律师
张忠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咨询该律师
赵延方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咨询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