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孙杰,女,****年**月**日出生。
委托诉讼代理人:丁伟,北京市嘉安律师事务所 律师。
被告:董世强,男,****年**月**日出生。
被告:北京宝缘建筑机械租赁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昌平区南口镇东大街52号2号楼220。
法定代表人:杜超。
被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营业场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3号15层。
负责人:王兵,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张岩,北京盈渊律师事务所 律师。
审理经过
原告孙杰诉被告董世强、北京宝缘建筑机械租赁有限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3月15日立案。原告孙杰于2021年6月30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有起诉的权利,起诉以后有增加、变更诉讼请求以及撤回起诉的权利。孙杰作为本案原告,要求撤诉是在行使法律赋予的权利,本院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准许孙杰撤诉。
案件受理费2375元,由原告孙杰负担1187.5元(已交纳),由被告北京宝缘建筑机械租赁有限公司负担1187.5元(原告孙杰已预交,被告北京宝缘建筑机械租赁有限公司于2021年7月2日之前支付原告孙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