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陈秋香,女,****年**月**日出生,汉族,农民,住湖南省永顺县。

委托诉讼代理人:向曜坤,古丈县卫权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

被告:古丈县卓良木业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湖南省古丈县古阳镇三道河。

法定代表人:卓登波,该公司执行董事。

委托诉讼代理人:尹成祥,湖南新世纪律师事务所 律师。

审理经过

原告陈秋香与被告古丈县卓良木业有限责任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4月26日立案。原告陈秋香于2021年9月17日自愿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本案原告自愿撤回起诉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陈秋香撤诉。

案件受理费10元,减半收取计5元,由原告陈秋香负担(已交纳)。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律师
孟雷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企业征拆、拆除赔偿、政企纠纷、股权纠纷等,熟悉企业管理、购并投融资
咨询该律师
张忠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咨询该律师
赵延方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咨询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