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殷志红,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安庆市宿松县。

委托诉讼代理人:鲍和生,安徽皖松律师事务所 律师。

被告:宿松县消防救援大队,住所地安徽省安庆市宿松县孚玉镇孚玉东路154号。

负责人:罗汉刚。

审理经过

原告殷志红与被告宿松县消防救援大队劳动争议一案,本院于2021年2月1日立案。2021年2月5日,原告殷志红向本院申请撤回对被告宿松县消防救援大队的起诉。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殷志红申请撤诉是对其诉权的正当处分,符合法律规定,依法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殷志红撤回对被告宿松县消防救援大队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10元,减半收取5元,由原告殷志红负担。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律师
孟雷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企业征拆、拆除赔偿、政企纠纷、股权纠纷等,熟悉企业管理、购并投融资
咨询该律师
张忠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咨询该律师
赵延方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咨询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