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云南罗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王坤书、陈爱飞
审理经过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云南罗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王坤书、陈爱飞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应执金额为45088.34元,已执行3万元,被执行人承诺每月支付1500元,申请执行人自愿撤回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终结(2021)云0324执899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人员
执行员 吕征帆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一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记员 张 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