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人:东莞市安鑫模具有限公司,住所地为广东省东莞市凤岗镇雁田村中宝通工业园A栋厂房1楼A101号。

法定代表人:卢贞练,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罗利敏,国信信扬(东莞)律师事务所。

委托诉讼代理人:胡嘉贤,国信信扬(东莞)律师事务所。

被申请人:惠州市正集源工业有限公司,住所地为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新圩镇长布村长布村民小组(厂房一、二、六)。

法定代表人:徐焱桂。

审理经过

申请人东莞市安鑫模具有限公司于2021年6月1日向本院提出诉前财产保全,请求保全被申请人惠州市正集源工业有限公司价值135426元的财产,并向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投保了责任范围在135426元的诉讼保全责任保险。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申请人东莞市安鑫模具有限公司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款、第一百零一条、第一百零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七十一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查封、扣押、冻结被申请人惠州市正集源工业有限公司价值135426元的财产。

本案保全费1197元,申请人东莞市安鑫模具有限公司已预交。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律师
孟雷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企业征拆、拆除赔偿、政企纠纷、股权纠纷等,熟悉企业管理、购并投融资
咨询该律师
张忠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咨询该律师
赵延方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咨询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