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经过

被告人华公吉布盗窃罪一案,本院于2021年9月7日作出(2021)青2323刑初24号刑事判决书。现发现其中有错误字句,特此补充裁定如下:        

一、原刑事判决书第一页倒数第四行、第六行于2021年“3月18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泽库县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马连龙、检察官助理艾“知”措出庭支持公诉;        

现更正为于2021年9月7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泽库县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马连龙、检察官助理艾智措出庭支持公诉。        

二、原刑事判决书第二页第六行后联系买家“刘某”拟出卖给“刘某”;        

现更正为后联系买家刘某某拟出卖给刘某某。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律师
孟雷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企业征拆、拆除赔偿、政企纠纷、股权纠纷等,熟悉企业管理、购并投融资
咨询该律师
张忠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咨询该律师
赵延方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咨询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