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李岚,女,汉族,****年**月**日出生,住杭州市滨江区。
被告:正泰量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杭州市滨江区月明路******楼**。
法定代表人:朱信敏。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李岚诉被告正泰量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责任纠纷一案中,原告于2021年3月10日向本院申请撤回起诉。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申请撤回起诉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李岚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346元,减半收取173元,由原告李岚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