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孙红伟,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河南省长葛市。
被告:闫琦,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河南省长葛市。
审理经过
原告孙红伟与被告闫琦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6月30日立案。2021年7月14日,原告孙红伟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本案按撤诉处理。
案件受理费150元,由原告孙红伟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