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梁邦龙,男,****年**月**日出生,汉族,农民,住郓城县。

被告:李明景,男,****年**月**日出生,汉族,农民,住郓城县。

审理经过

原告梁邦龙与被告李明景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1月8日立案。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在向被告李明景送达应诉手续时发现其长期不在户籍地居住,下落不明且无法联系,后本院采用公告形式向被告送达了相关应诉手续,故本案应转为普通程序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第一百六十三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律师
孟雷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企业征拆、拆除赔偿、政企纠纷、股权纠纷等,熟悉企业管理、购并投融资
咨询该律师
张忠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咨询该律师
赵延方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咨询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