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经过
在执行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辽刑终229号刑事判决书被执行人邸鑫罚金刑执行一案中,邸鑫已履行了罚金刑的全部内容,现通知如下: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辽刑终229号刑事判决书被执行人邸鑫罚金刑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审判人员 审判员 王志红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一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记员 刘明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