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山东世誉律师事务所,住所地青岛市市北区卓越世纪中心2号楼1508室 法定代表人:段玉怀 被执行人刘某某。
审理经过
申请执行人山东世誉律师事务所与被执行人刘某某合同纠纷一案,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鲁0203民初10191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未按上述生效法律文书自觉履行义务,申请执行人已向本院申请执行。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山东世誉律师事务所与被执行人刘某某执行和解本案并全部履行完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鲁0203民初10191号民事判决书执行完毕。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人员
审判长 张 伟 审判员 赵 嵩 审判员 单继文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七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记员 王 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