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长乐路支行,住所地西安市新城区。
被执行人:蔡普查,住陕西省蒲城县延安路西段蒲城法院。
审理经过
申请执行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长乐路支行与被执行人蔡普查信用卡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20)陕0102民初8674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权利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长乐路支行向本院申请执行,要求被执行人蔡普查支付121797.85元及逾期利息,诉讼费1449元。本院已依法受理。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因被执行人蔡普查已经履行完全部法律义务,申请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长乐路支行于2021年6月3申请撤回强制执行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本院(2021)陕0102执2149号案件执行终结。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