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袁惠,女性,1957年09月04出生,汉族,住。
被执行人:古龙平,女性,1964年03月08出生,汉族,住。
审理经过
本院在执行袁惠与古龙平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于××××年××月××日向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写明应当履行的义务),但被执行人古龙平未履行/未全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划拨被执行人存款元。
本裁定立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