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黄剧才(曾用名黄一峰),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河南省项城市。
被告:漯河市美银置业有限公司,住所地:漯河市郾城区太行山路城区农村信用社办公楼,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100597642267Y。
法定代表人:宋亚丽,该公司经理。
审理经过
原告黄剧才与被告漯河市美银置业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4月18日向原告送达了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单,告知原告于收到通知书次日起七日内向本院预交诉讼费,原告于2021年4月18日收到该通知单后,逾期仍不预交。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本案按原告黄剧才撤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