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龙山县强发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龙山县民安街道办事处银河路12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3130668592544K。
法定代表人:龙武斌,该公司董事长。
被告:向必胜,男,土家族。
审理经过
原告龙山县强发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诉被告向必胜返还原物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4月2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
本院在审理原告龙山县强发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诉被告向必胜返还原物纠纷一案,因案情复杂,需要转为普通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