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人:赵小飞。 被执行人:赵晓峰。
审理经过
关于赵小飞申请执行赵晓峰为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1)豫1322执2123号,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赵晓峰已履行完毕了申请人申请执行(2020)豫1322民初2038号民事调解书所确定的义务,本案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之规定,现通知如下: (2021)豫1322执2123号案件执行完毕,予以结案
审判人员
执行员 李晓丽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九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记员 毛寅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