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洛阳天裕车业有限公司,住所地洛阳市瀍河区东郊310国道742公里小李村立交桥南侧。

法定代表人:何晓庆,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魏君乐,河南广文律师事务所 律师,特别授权。

被告:陈**峰,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址河南省新安县,现住址新安县。

被告:赵丽娟(曾用名赵秋平),女,汉族,****年**月**日出生,住址新安县。

被告:三门峡秦汉运输有限公司,住所地河南省三门峡市产业集聚区禹王路南段西侧蓝领公寓5号楼3单元2层0207。

法定代表人:裴兵兵,系该公司执行董事。

委托诉讼代理人:姚洛忠、郭甜田,河南益唐律师事务所 律师,特别授权。

审理经过

原告洛阳天裕车业有限公司与被告陈**峰、赵丽娟、三门峡秦汉运输有限公司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8月13日立案。本院于当天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和开庭传票,定于2021年8月18日公开开庭审理本案,洛阳天裕车业有限公司未按规定交纳诉讼费用,并表示不再缴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使用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本案按洛阳天裕车业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律师
孟雷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企业征拆、拆除赔偿、政企纠纷、股权纠纷等,熟悉企业管理、购并投融资
咨询该律师
张忠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咨询该律师
赵延方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咨询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