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上海东正汽车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66号未来资产大厦305楼ABC单元。
法定代表人:林帆,董事长。
被执行人:陈伟忠,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
审理经过 关于上海东正汽车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等多位申请执行人(详见附表)已向本院提交申请执行材料,相关裁判文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因上述案件被执行人名下财产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公司注册地均在惠城区,且案件执行标的为五千万元以下,在本院无关联案件。为便于案件执行,提高执行效率,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关于批准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展执行管理体制改革试点的复函》的意见,现将以上案件指定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法院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本案裁判结果一、将(2020)武仲裁字第023100630号裁决书等51个案件指定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法院执行。
二、指定执行文书由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法院送达给当事人。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人员 审判长 李艳琳
审判员 冯丹宁
审判员 林峥云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审判辅助人员 法官助理何玉明
书记员张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