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山东真诚食品有限公司,住所地:沂南县辛集镇库沟村。

法定代表人:王军年,执行董事。

委托诉讼代理人:贺可福,山东弘元律师事务所 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庄敏,山东弘元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

被告:李前余,男,****年**月**日出生,汉族,居民,住山东省沂南县。

被告:陈丽梅,女,****年**月**日出生,汉族,居民,住山东省沂南县,系李前余之妻。

审理经过 原告山东真诚食品有限公司与被告李前余、陈丽梅养殖回收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3月1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山东真诚食品有限公司委托诉讼代理人贺可福、庄敏,被告李前余、陈丽梅均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诉称 山东真诚食品有限公司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请求被告偿还原告饲料款、鸭苗款、养殖损失等共计125645.68元;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庭审中,原告明确利息按照欠款单上的约定月利率1%计算。事实和理由:原被告通过生意往来相识。2020年10月,原被告达成约定,由被告负责肉鸭养殖,原告方为被告提供鸭苗、饲料以及肉鸭回收。并约定肉鸭养殖完成结账后,若有亏损由被告承担。由于被告一直未支付饲料款、鸭苗款且养殖的肉鸭不合格数量过多,结算后造成巨额亏损。特提起诉讼。

被告辩称 李前余、陈丽梅辩称,我不认识王军年,和原告没签过合同,我10月份也没给王军年养鸭,我是给高升明养的肉鸭,磅码单上没签过字,结算单上也没签过字,不同意偿还欠款。

本院查明 山东真诚食品有限公司向本院提交如下证据,本院分析认定如下:

一、欠款单原件一宗,其待证事实为第一棚鸭的上鸭时间为2020年10月16日,上鸭只数为15260只,李前余虽不认可其签字的真实性,但未向本院申请笔迹鉴定,本院对上述欠款单上签字的真实性予以确认;

二、欠款单原件一宗,其待证事实为第二棚鸭的上鸭时间为2020年10月18日,上鸭只数为15500只,李前余虽不认可其签字的真实性,但未向本院申请笔迹鉴定,本院对上述欠款单上签字的真实性予以确认;

三、结算单及磅码单一份,证实被告欠款125645.68元的事实,上述单据无被告签字,系山东真诚食品有限公司单方结算,本院对上述欠款数额的真实性不予确认。

李前余、陈丽梅未向本院提交证据。

本院经审理认定事实如下:李前余、陈丽梅系夫妻关系。山东真诚食品有限公司与李前余两次实际产生肉鸭放养回收合同法律关系:山东真诚食品有限公司向李前余、陈丽梅两次提供饲料、肉鸭养殖,后进行了回收。经山东真诚食品有限公司单方结算,李前余、陈丽梅结欠该公司欠款125645.68元。李前余、陈丽梅对上述欠款数额不予认可。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本案的争议焦点有两点:一是双方之间是否存在肉鸭养殖回收合同法律关系;二是李前余、陈丽梅是否结欠山东真诚食品有限公司欠款。

关于争议焦点一:山东真诚食品有限公司向李前余、陈丽梅主张养殖结算欠款,李前余、陈丽梅虽否认与山东真诚食品有限公司存在养殖回收合同法律关系,山东真诚食品有限公司也未提供养殖回收合同等证据证实,但基于山东真诚食品有限公司持有李前余签字的单据等证据的事实,本院对双方之间存在事实养殖回收合同的事实予以确认。

关于争议焦点二:养殖回收合同的履行过程是一个有机联系的整体:其中包含饲料、鸭苗、药品的配送,回收肉鸭重量的过磅称重、补贴数额的确认等环节。合同的结算应根据合同实际履行过程中的饲料、鸭苗等价款,回收肉鸭的数量及金额,补贴金额等要件由双方对账确认,再由双方根据合同约定或交易习惯确定盈余分配数额。本案原告提供的结算单据为其单方结算,且未提供完整的合同履行原始单据材料佐证,李前余、陈丽梅不予认可单方结算数额,本院对山东真诚食品有限公司诉求的结算欠款数额不予确认,对山东真诚食品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综上所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七十六条、第一百七十九条第一款第七项、第八项、第九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条、第四十四条、第六十条、第一百零七条的规定,判决如下:本案裁判结果驳回山东真诚食品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813元,减半收取计1406.5元,由原告山东真诚食品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人员 审 判 员 杜新军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二日

审判辅助人员 法官助理 潘润莹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律师
孟雷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企业征拆、拆除赔偿、政企纠纷、股权纠纷等,熟悉企业管理、购并投融资
咨询该律师
张忠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咨询该律师
赵延方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咨询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