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迟清山,男性,****年**月**日出生,汉族,住辽源市。
被执行人:韩洋,女性,****年**月**日出生,汉族,住辽源市龙山区。
审理经过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迟清山与被执行人韩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冻结被执行人名下所有银行及支付宝。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终结(2021)吉0402执恢35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