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恩平市联兴塑料板厂,住所地:恩平市南郊工业区先科化工质检楼,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40785L62952923T。
经营者:黄少锋。
被告:上海建境模型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松江区××××××11-19(单)幢1层A区106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903。
法定代表人:刘光琴。
审理经过
原告恩平市联兴塑料板厂与被告上海建境模型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1月6日立案受理后,原告恩平市联兴塑料板厂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本案按原告恩平市联兴塑料板厂撤回起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