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陈某某,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北京市丰台区。
被告:郭某,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金湖县。
审理经过
原告陈某某与被告郭某不当得利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1月27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
本院认为
本院经审查认为,由于被告下落不明,本案不宜适用简易程序。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