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被执行人:安徽省天马泵阀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安徽省天长市。 法定代表人:王成华,系公司执行董事。
审理经过
申请执行人安徽煜安教学仪器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安徽省天马泵阀集团有限公司追缴诉讼费一案,天长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皖1181民初588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判决书判决由被执行人安徽省天马泵阀集团有限公司负担诉讼费1007元,被执行人一直未缴纳,本院依法移送强制执行。 现本案经依法执行,已全部执行完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天长市人民法院(2021)皖1181执2248号案件执行完毕。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人员
审判员 刘绪凯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七月十三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记员 黄 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