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赵伏,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北京市丰台区。
被告:北京境华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昌平区北清路1号院3号楼16层2单元1908。
法定代表人:丁冉,执行董事。
委托诉讼代理人:应卓著,北京乾成律师事务所 律师。
审理经过
原告赵伏诉被告北京境华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合伙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赵伏于2021年7月16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赵伏撤回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