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北海金麟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住所地北海市银海区政府行政中心副楼601室7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503MA5PLDPWXP(2-1)。
法定代表人:张信,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王启煌,该公司员工。
被执行人:彭正方,男,****年**月**日出生,汉族,户籍地湖南省邵东县,现住贵州省六盘水。
审理经过
本院在执行北海金麟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与彭正方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于2021年1月20日依据已经生效的(2020)桂0503民初2649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经查,被执行人彭正方g名下有银行存款可供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划拨被执行人彭正方名下银行账户存款10300元。
本裁定立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