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杨拥军,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广东省韶关市浈江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徐晔,广东明沃律师事务所 律师。
被告:吴松伟,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广东省翁源县。
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韶关市分公司;
地址:广东省韶关市浈江区风采路17号;
负责人:李劲松,总经理。
审理经过
原告杨拥军诉被告被告吴松伟、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韶关市分公司(以下简称韶关市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7月26日立案。2021年9月13日,原告杨拥军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徐晔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本案按杨拥军撤诉处理。
本案受理费785.45元(原告已预交),减半收取392.73元,由原告杨拥军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