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上海灿星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长宁区。 法定代表人:田某1。 委托诉讼代理人:张烨,广东知泓律师事务所 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曾文苑,广东知泓律师事务所 律师。 被告:新兴县欢唱娱乐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云浮市新兴县。 法定代表人:项某1。
审理经过
原告上海灿星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上海灿星公司”)与被告新兴县欢唱娱乐有限公司(下称“新兴欢唱”)著作权侵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7月13日立案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上海灿星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曾文苑、被告新兴欢唱的法定代表人项某1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诉称
原告上海灿星公司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权,并从歌曲库中删除涉案侵权歌曲;2.判令被告赔偿经济损失及维权所支出的合理费用共计90500元;3.本案的诉讼费用由被告负担。事实和理由:原告是《中国好歌曲第一季》《中国好歌曲第二季》《中国好歌曲第三季》《中国之星》《蒙面唱将猜猜猜第一季》《蒙面唱将猜猜猜第二季》等电视节目的著作权人。被告未经原告许可,以营利为目的,擅自在其营业场所的点播设备收录了原告享有著作权的作品:1《悟空》、2《幸亏没生在古代》、3《梦的堡垒》、4《卷珠帘》、5《当你老了》、6《她妈妈不喜欢我》、7《要死就一定要死在你手里》、8《从前慢》、9《画》、10《一个人》、11《因为你是范晓萱》、12《安眠药》、13《再见吧喵小姐》、14《伤》、15《一夜成长》、16《阿楚姑娘》、17《回忆》、18《明天不上班》、19《第十一年》、20《心跳》、21《十点半的地铁》、22《一个人》、23《萤火虫》、24《某某》、25《今夜二十岁》、26《迷路了问问道》、27《会飞的野马》、28《归来》、29《鱼儿》、30《心碎大道》、31《夜》、32《蒲公英在飞》、33《我不需要》、34《独一无二》、35《伤》、36《法国老画家》、37《灯火》、38《喝酒Blues》、39《轮回》、40《母亲》、41《侠客行》、42《只怪自己活该》、43《城堡》、44《唱念爱》、45《猪老三》、46《至死不渝》、47《唱歌的孩子》、48《光的版图》、49《骄傲的少年》、50《鸟人》、51《再见》、52《不等你》、53《小小》、54《今天我疯了》、55《留给昨天》、56《老神仙》、57《三十年》、58《纹身》、59《等风来》、60《谁搞的情人节》、61《爱一直都在》、62《8+8=8》、63《晨曦》、64《空白的缘分》、65《梦想的颜色》、66《今宵列车》、67《她》、68《只怕不够时间看你白头》、69《美人泪》、70《船》、71《你眼中》、72《舍离断》、73《时光谣》、74《刷刷刷刷》、75《晚安》、76《万万没想到》、77《预备爱》、78《刀子嘴地雷心》、79《春来了》、80《格格不入》、81《海的对岸有个你》、82《寂静森林》、83《Mr.Man》、84《妈妈我不想再唱悲伤的歌》、85《让你幸福》、86《上山下》、87《五虎》、88《我俩》、89《无尽的旅途》、90《挖蛤蜊》、91《小样》、92《先生小姐那些事》、93《与父相谈》、94《至死不渝》、95《爱过》、96《哎呀跌倒了》、97《不客气》、98《不能没有你》、99《唱我的歌》、100《赌局》、101《得知平淡珍贵的一天》、102《飞鱼》、103《孤城》、104《归期》、105《杭盖》、106《喝酒Blues》、107《灰鸟》、108《开挂侠》、109《妞儿说》、110《你安静起来》、111《融•解》、112《傻瓜》、113《四季》、114《小礼物》、115《毕业照片》、116《别给我打电话》、117《藏龙卧虎》、118《黑与白》、119《黑暗中舞蹈》、120《解药》、121《救护车》、122《节奏•爱》、123《啦啦曲》、124《老歌手》、125《冥明》、126《呐喊》、127《暖光》、128《妞儿说》、129《山人》、130《收获》、131《是我》、132《上山下》、133《深海游戏》、134《她他》、135《完整的我》、136《我听不见》、137《我就是那个窜天猴》、138《云花开》、139《追》、140《杂草》、141《最遥远的那颗星》、142《拯救》、143《红旗飘飘》、144《火柴天堂》、145《男儿当自强》、146《千千阙歌》、147《飞了》、148《即刻出发》、149《那些年》、150《数人玩•就是这个调调》、151《星星》、152《这把年纪》、153《自己的心情自己感受》、154《彩云飞》、155《大秧歌序曲》、156《国际歌》、157《明白》、158《月牙泉》、159《红日》、160《海然海然》、161《成全》、162《独家记忆》、163《浪费》、164《太傻》、165《身骑白马》、166《圣诞结》、167《好久不见》、168《你要的爱》、169《演员》、170《一次就好》、171《你是我的眼》、172《慢慢》、173《静止》、174《为你我受冷风吹》、175《一个人》、176《春泥》、177《最长的电影》、178《爱情电影》、179《天后》、180《淘汰》、181《老男孩》(下称“《悟空》等181首歌曲”)。被告通过其点播设备以放映的方式有偿临时提供上述作品给消费者使用。被告上述行为侵犯了原告的复制权、放映权等著作权。 原告上海灿星公司对其主张提供了证据: 1.《中国好歌曲第一季》正版音像出版物封面、歌单及光盘;(2019)沪长证经字第2358号《公证书》(《中国好歌曲第一季》作品登记证书)、《中国好歌曲第二季》正版音像出版物封面、歌单及光盘;(2019)沪长证经字第2359号《公证书》(《中国好歌曲第二季》作品登记证书)、《中国好歌曲第三季》正版音像出版物封面、歌单及光盘;(2019)沪长证经字第2360号《公证书》(《中国好歌曲第三季》作品登记证书)、《中国之星》正版音像出版物封面、歌单及光盘;(2019)沪长证经字第2361号《公证书》(《中国之星》作品登记证书)、《蒙面唱将猜猜猜第一季》正版音像出版物封面、歌单及光盘;(2019)沪长证经字第2363号《公证书》(《蒙面唱将猜猜猜第一季》作品登记证书)、《蒙面唱将猜猜猜第二季》正版音像出版物封面、歌单及光盘;(2018)沪长证经字第5754号《公证书》(《蒙面唱将猜猜猜第二季》作品登记证书)。拟证明原告上海灿星公司对涉案歌曲享有复制权、放映权等著作权。 2.侵权公证书。拟证明被告在未征得原告的许可和支付著作权使用费的情况下,以营利为目的,在其经营的KTV场所内将原告拥有著作权的涉案侵权歌曲复制保存在其服务器内,并以卡拉OK方式放映,向客户提供点播服务,侵犯原告著作权中关于复制、放映的权利。 被告新兴欢唱辩称,被告有可能侵犯了原告的著作权,但是原告没有提醒被告进行删除,因此产生的责任应由原告承担。而且,被告在2014年至2018年期间支付了版权费,同时受疫情影响目前经营困难。 被告新兴欢唱为其主张提供证据: 1.卡拉OK经营行业著作权许可使用牌匾,证明中国音集协、中国音著协许可被告使用相关音乐作品。 2.版权服务合同、发票,证明被告已支付过版权费。
本院查明
当事人围绕诉讼请求依法提交了证据,本院组织当事人进行了证据交换和质证。对当事人无异议的证据,本院予以确认并在卷佐证。根据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和陈述的意见,本院综合认定案件事实为:原告上海灿星公司是《中国好歌曲第一季》《中国好歌曲第二季》《中国好歌曲第三季》《中国之星》《蒙面唱将猜猜第一季》《蒙面唱将猜猜第二季》等六部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的著作权人。该六部作品包含本案的《悟空》等181首歌曲。2019年11月11日,广州法泓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使用福建省厦门市鹭江公证处的“公证云”平台取证发现,被告新兴欢唱在其经营场所的卡拉OK点唱系统提供原告上述享有著作权的作品给消费者使用。2020年6月15日,福建省厦门市鹭江公证处对广州法泓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的取证行为出具(2020)厦鹭证内字第55615号公证书。 另查明,被告新兴欢唱于2014年7月28日工商注册成立,注册资本为5万元,经营范围为卡拉OK娱乐服务等,经营场所位于云浮市新兴县。2014年至2017年期间,被告新兴欢唱与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签订《著作权许可使用及服务合同》,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将其会员的音乐作品和音乐电视作品许可被告在其卡拉OK经营场所播放使用,并由被告支付相应使用费。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本案是著作权侵权纠纷。本案的焦点问题:被告是否侵犯原告的著作权,如被告构成侵权,应当如何承担侵权责任及赔偿数额如何确定。 关于被告是否侵犯原告的著作权。我国《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十)项规定,放映权,即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等的权利。被告在未经许可并支付报酬的情况下,在其经营场所使用原告享有放映权的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依法已侵犯原告的放映权。原告主张被告侵犯了其作品的复制权,因没有证据证实被告存在复制原告作品的行为,因此原告该主张缺乏事实依据,本院不予认定。被告以其已取得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许可使用并支付使用费为由主张不构成侵犯原告的著作权。因被告未能提供证据证实原告是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的会员或者已通过该二协会取得本案涉案以类似电影摄制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的放映权,故被告上述主张缺乏事实依据,本院不予采纳。 关于被告应当如何承担侵权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被告侵犯了原告的著作权,应当停止侵害和赔偿损失。原告请求被告立即停止侵害,并从卡拉OK点唱系统曲库删除本案侵权的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包含《悟空》等181首歌曲的作品,合法有据,本院予以支持。原告请求被告赔偿经济损失及维权支出的合理费用,合法有据,本院予以支持。对于赔偿数额的确定问题。因原告未能提供证实其因被告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故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综合被告的经营规模、侵权行为性质、作品类型和数量、合理使用费、后果、当地经济水平等情节,酌情确定被告应赔偿的经济损失和维权支出的合理费用合计18100元。原告请求被告赔偿的经济损失及维权支出的合理费用超出部分,本院不予支持。 综上所述,原告部分请求,本院予以支持,超出部分不予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三条第(六)项、第十条第一款第(十)项、第四十八条第(一)项、第四十九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判决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一、被告新兴县欢唱娱乐有限公司自本判决发生法律之日起立即停止侵害原告上海灿星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的著作权,并在三天内删除其卡拉OK点唱系统内的包含下列181首歌曲的涉案侵权作品:1《悟空》、2《幸亏没生在古代》、3《梦的堡垒》、4《卷珠帘》、5《当你老了》、6《她妈妈不喜欢我》、7《要死就一定要死在你手里》、8《从前慢》、9《画》、10《一个人》、11《因为你是范晓萱》、12《安眠药》、13《再见吧喵小姐》、14《伤》、15《一夜成长》、16《阿楚姑娘》、17《回忆》、18《明天不上班》、19《第十一年》、20《心跳》、21《十点半的地铁》、22《一个人》、23《萤火虫》、24《某某》、25《今夜二十岁》、26《迷路了问问道》、27《会飞的野马》、28《归来》、29《鱼儿》、30《心碎大道》、31《夜》、32《蒲公英在飞》、33《我不需要》、34《独一无二》、35《伤》、36《法国老画家》、37《灯火》、38《喝酒Blues》、39《轮回》、40《母亲》、41《侠客行》、42《只怪自己活该》、43《城堡》、44《唱念爱》、45《猪老三》、46《至死不渝》、47《唱歌的孩子》、48《光的版图》、49《骄傲的少年》、50《鸟人》、51《再见》、52《不等你》、53《小小》、54《今天我疯了》、55《留给昨天》、56《老神仙》、57《三十年》、58《纹身》、59《等风来》、60《谁搞的情人节》、61《爱一直都在》、62《8+8=8》、63《晨曦》、64《空白的缘分》、65《梦想的颜色》、66《今宵列车》、67《她》、68《只怕不够时间看你白头》、69《美人泪》、70《船》、71《你眼中》、72《舍离断》、73《时光谣》、74《刷刷刷刷》、75《晚安》、76《万万没想到》、77《预备爱》、78《刀子嘴地雷心》、79《春来了》、80《格格不入》、81《海的对岸有个你》、82《寂静森林》、83《Mr.Man》、84《妈妈我不想再唱悲伤的歌》、85《让你幸福》、86《上山下》、87《五虎》、88《我俩》、89《无尽的旅途》、90《挖蛤蜊》、91《小样》、92《先生小姐那些事》、93《与父相谈》、94《至死不渝》、95《爱过》、96《哎呀跌倒了》、97《不客气》、98《不能没有你》、99《唱我的歌》、100《赌局》、101《得知平淡珍贵的一天》、102《飞鱼》、103《孤城》、104《归期》、105《杭盖》、106《喝酒Blues》、107《灰鸟》、108《开挂侠》、109《妞儿说》、110《你安静起来》、111《融•解》、112《傻瓜》、113《四季》、114《小礼物》、115《毕业照片》、116《别给我打电话》、117《藏龙卧虎》、118《黑与白》、119《黑暗中舞蹈》、120《解药》、121《救护车》、122《节奏•爱》、123《啦啦曲》、124《老歌手》、125《冥明》、126《呐喊》、127《暖光》、128《妞儿说》、129《山人》、130《收获》、131《是我》、132《上山下》、133《深海游戏》、134《她他》、135《完整的我》、136《我听不见》、137《我就是那个窜天猴》、138《云花开》、139《追》、140《杂草》、141《最遥远的那颗星》、142《拯救》、143《红旗飘飘》、144《火柴天堂》、145《男儿当自强》、146《千千阙歌》、147《飞了》、148《即刻出发》、149《那些年》、150《数人玩•就是这个调调》、151《星星》、152《这把年纪》、153《自己的心情自己感受》、154《彩云飞》、155《大秧歌序曲》、156《国际歌》、157《明白》、158《月牙泉》、159《红日》、160《海然海然》、161《成全》、162《独家记忆》、163《浪费》、164《太傻》、165《身骑白马》、166《圣诞结》、167《好久不见》、168《你要的爱》、169《演员》、170《一次就好》、171《你是我的眼》、172《慢慢》、173《静止》、174《为你我受冷风吹》、175《一个人》、176《春泥》、177《最长的电影》、178《爱情电影》、179《天后》、180《淘汰》、181《老男孩》; 二、被告新兴县欢唱娱乐有限公司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赔偿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支出共计18100元给原告上海灿星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三、驳回原告上海灿星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062.50元,由原告上海灿星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负担900元,被告新兴县欢唱娱乐有限公司负担1162.5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审判人员
审判长 梁润棠 审判员 董振南 审判员 李艳徽
裁判日期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记员 何慧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