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MsoNormal{margin-top:0cm;margin-bottom:0px}
申请执行人:完玛加,男,****年**月**日出生,现在青海省西宁市监狱服刑。
委托代理人:更措,女,藏族,现住青海省同仁县。
被执行人:才让当周,男,****年**月**日出生,现住青海省尖扎县。
审理经过本院在执行申请人完玛加与被执行人才让当周民间借贷一案中,申请人完玛加的委托代理人更措与被执行人才让当周已达成和解协议,并向本院提出撤回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解释第四百六十六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终结(2021)青2322执98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审判人员审判长宋萍
审判员卡毛加
审判员项杰端智
裁判日期二○二一年八月三十一日
审判辅助人员书记员项千多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