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王吉华,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乳山市。
被执行人:蔡军勇,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审理经过
申请执行人王吉华与被执行人蔡军勇责令退赔纠纷一案,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2019)鲁1003刑初479号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经申请执行人申请,本院立案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已履行给付申请执行人执行款1000.00元的法定义务。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2019)鲁1003刑初479号刑事判决书执行完毕。
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