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罗秋文,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广西柳江县。
被告:曾泽良,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广西柳州市柳江区。
被告:柳州市伟泽投资有限公司,住所地:柳州市柳江区基隆开发区门头路32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22168856649H。
法定代表人:熊伟志,该公司股东。
审理经过 原告罗秋文诉被告曾泽良、柳州市伟泽投资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5月13日立案。原告于2020年7月29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宣判前,原告提出撤诉申请,其意思表示真实,未违反法律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本案裁判结果准许原告罗秋文撤诉。
案件受理费已减半收取1150元(原告已预交),由原告罗秋文负担。审判人员 审判员 林欣欣
裁判日期 二〇二〇年八月七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记员 岑昕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