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孙振、郭新侠(申请执行人)、信阳鹏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被执行人):
审理经过
孙振、郭新侠与信阳鹏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9005.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19190.00元。本院已于2021年9月30日将该款转付给孙振、郭新侠(申请执行人)。至此,孙振、郭新侠(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豫1527民初1085号(原审情况案号)(原审情况结案方式)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