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王某1,男,****年**月**日出生,汉族,居民,住北京市怀柔区。
被告:王某2,男,****年**月**日出生,汉族,居民,住北京市怀柔区。
被告:王某3,男,****年**月**日出生,汉族,居民,住北京市怀柔区。
审理经过
原告王某1与被告王某2、王某3法定继承纠纷一案,本院立案后,原告王某1于2021年5月25日向本院陈述因暂时无法提交合法的房屋翻建手续,诉讼暂不进行,并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本案原告申请撤回起诉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国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王某1撤诉。
案件受理费25元,由王某1负担(已交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