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喻健,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武汉市武昌区。
委托代理人:刘会会,湖北元文律师事务所 律师。
被执行人: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所地: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三阳路13号。
负责人:盛洪涛,局长。
审理经过
本院在执行喻健与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房屋登记一案中,查明本案拟撤销的房屋所有权登记(武房权证昌字第××号)所涉房屋上设立了抵押权,且被其他法院依法查封,该房屋所有权登记无法撤销。2021年4月30日,本院裁定中止执行。2021年8月13日,申请人向本院提出撤回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终结对本院(2018)鄂7101行初75号行政判决书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