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曲正伟,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诸城市。
被执行人:魏彦金,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诸城市。
审理经过
申请执行人曲正伟于2021年3月18日向本院申请执行的与被执行人魏彦金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终结(2007)诸城民一初字第777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