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张跃姣,女,****年**月**日出生,汉族,湘潭市人,住湘潭市雨湖区。
被告:周成龙,男,****年**月**日出生,汉族,湘潭县人,住湘潭县。
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市分公司,住所地湘潭市雨湖区建设北路190号。
负责人:李先良,系该公司总经理。
审理经过
原告张跃姣与被告周成龙、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市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1月6日立案,原告张跃姣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书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本案按张跃姣撤回起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