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上海灿星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长宁区。 法定代表人:田某1。 委托诉讼代理人:张烨,广东知泓律师事务所 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曾文苑,广东知泓律师事务所 律师。 被告:新兴县铭泉酒店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新兴县。 法定代表人:张某1。 委托诉讼代理人:李展祥,男,汉族,****年**月**日出生,该公司员工。
审理经过
原告上海灿星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上海灿星公司”)与被告新兴县铭泉酒店有限公司(下称“新兴铭泉”)著作权侵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7月13日立案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上海灿星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曾文苑、被告新兴铭泉委托诉讼代理人李展祥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诉称
原告上海灿星公司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权,并从歌曲库中删除涉案侵权歌曲;2.判令被告赔偿经济损失及维权所支出的合理费用共计85500元;3.本案的诉讼费用由被告负担。事实和理由:原告是《中国好歌曲第一季》《中国好歌曲第二季》《中国好歌曲第三季》等电视节目的著作权人。被告未经原告许可,以营利为目的,擅自在其营业场所的点播设备收录了原告享有著作权的作品:1《卷珠帘》、2《画》、3《野子》、4《当你老了》、5《要死就一定要死在你手里》、6《一夜成长》、7《侠客行》、8《十点半的地铁》、9《唱歌的孩子》、10《第十一年》、11《她》、12《安眠药》、13《明天不上班》、14《暖光》、15《妞儿说》、16《四季》、17《老神仙》、18《三十年》、19《杂草》、20《再见吧喵小姐》、21《在你肩膀上入睡》、22《爱过》、23《阿楚姑娘》、24《8+8=8》、25《不客气》、26《哎呀跌倒了》、27《爱上自然的你》、28《别说晚安》、29《别给我打电话》、30《毕业照片》、31《不用担心我》、32《船》、33《不能没有你》、34《出离》、35《城堡》、36《春来了》、37《春节》、38《唱我的歌》、39《晨曦》、40《藏龙卧虎》、41《唱念爱》、42《灯火》、43《独一无二》、44《赌局》、45《第十一年》、46《等风来》、47《刀子嘴地雷心》、48《得知平淡珍贵的一天》、49《归期》、50《飞鱼》、51《法国老画家》、52《格格不入》、53《孤城》、54《给你所需》、55《怪兽不跳舞》、56《回忆》、57《黑与白》、58《会飞的野马》、59《杭盖》、60《灰鸟》、61《会忘了会记得》、62《黑暗中舞蹈》、63《海的对岸有个你》、64《解药》、65《记念》、66《井水花》、67《寂静森林》、68《救护车》、69《今夜二十岁》、70《节奏•爱》、71《骄傲的少年》、72《今宵列车》、73《坚强打死爱哭鬼》、74《寂寞的时候别唱情歌》、75《轮回》、76《开挂侠》、77《空白的缘分》、78《冷色系》、79《恋人》、80《啦啦曲》、81《老歌手》、82《留给昨天》、83《冥明》、84《碌碌有为》、85《某某》、86《母亲》、87《美人泪》、88《梦想的颜色》、89《梦是什么》、90《没想到的梦》、91《梦的堡垒》、92《明天不上班》、93《面包的故事》、94《迷路了问问道》、95《呐喊》、96《妈妈我不想再唱悲伤的歌》、97《鸟人》、98《没有你》、99《你眼中》、100《你快走开》、101《你的一切都是我的风格》、102《那就枯萎》、103《你安静起来》、104《你做妈妈我做爸爸》、105《漂》、106《蒲公英在飞》、107《碰不上会更美》、108《让你幸福》、109《融•解》、110《伤》、111《傻瓜》、112《山人》、113《上山下》、114《收获》、115《是我》、116《时光谣》、117《三百弄》、118《舍离断》、119《山上拉钉人》、120《刷刷刷刷》、121《谁搞的情人节》、122《送春》、123《深海游戏》、124《思念不过是飘过麦田的风浪》、125《同日同月同星曲》、126《她妈妈不喜欢我》、127《她他》、128《五虎》、129《我俩》、130《我是谁》、131《完整的我》、132《晚安》、133《完美情谊》、134《我不需要》、135《纹身》、136《我听不见》、137《夏天》、138《万万没想到》、139《小伞》、140《小小》、141《我们在蓝色海上漂》、142《我就是那个窜天猴》、143《小礼物》、144《心跳》、145《雪莲》、146《先生小姐那些事》、147《心碎大道》、148《侠客行》、149《幸亏没生在古代》、150《夜》、151《云花开》、152《鱼儿》、153《夜不眠》、154《献给冥王星的歌》、155《萤火虫》、156《因为你是范晓萱》、157《预备爱》、158《有一块青苔很明显》、159《一位老人》、160《与父相谈》、161《再在》、162《针针扎》、163《至死不渝》、164《自己》、165《猪老三》、166《只要我长大》、167《最遥远的那颗星》、168《只怪自己活该》、169《整夜大雨后》、170《走过青春的路边》、171《只怕不够时间看你白头》(下称“《卷珠帘》等171首歌曲”)。被告通过其点播设备以放映的方式有偿临时提供上述作品给消费者使用。被告上述行为侵犯了原告的复制权、放映权等著作权。 原告上海灿星公司对其主张提供了证据: 1.《中国好歌曲第一季》正版音像出版物封面、歌单及光盘;(2019)沪长证经字第2358号《公证书》(《中国好歌曲第一季》作品登记证书)、《中国好歌曲第二季》正版音像出版物封面、歌单及光盘;(2019)沪长证经字第2359号《公证书》(《中国好歌曲第二季》作品登记证书)、《中国好歌曲第三季》正版音像出版物封面、歌单及光盘;(2019)沪长证经字第2360号《公证书》(《中国好歌曲第三季》作品登记证书)。拟证明原告上海灿星公司对涉案歌曲享有复制权、放映权等著作权。 2.可信时间戳认证证书。拟证明被告在未征得原告的许可和支付著作权使用费的情况下,以营利为目的,在其经营的KTV场所内将原告拥有著作权的涉案侵权歌曲复制保存在其服务器内,并以卡拉OK方式放映,向客户提供点播服务,侵犯原告著作权中关于复制、放映的权利。
被告辩称
被告新兴铭泉辩称:原告请求的赔偿金额过高。原告提供的证据可信时间戳认证书不能证实取证的经营场所为被告的经营场所,无法证实被告存在侵权行为。
被告质证
被告新兴铭泉在诉讼中没有提供证据。
本院查明
当事人围绕诉讼请求依法提交了证据,本院组织当事人进行了证据交换和质证。对当事人无异议的证据,本院予以确认并在卷佐证。根据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和陈述的意见,本院综合认定案件事实为:原告上海灿星公司是《中国好歌曲第一季》《中国好歌曲第二季》《中国好歌曲第三季》等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的著作权人。该三部作品包含本案的《卷珠帘》等171首歌曲。2019年11月13日,原告上海灿星公司经取证发现,被告新兴铭泉在其经营场所的卡拉OK点唱系统提供原告上述享有著作权的作品给消费者使用。 另查明,被告新兴铭泉于2019年5月15日工商注册成立,注册资本500万元,经营范围为卡拉OK娱乐服务等,经营场所位于广东省云浮市新兴县。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本案是著作权侵权纠纷。本案的焦点问题:被告是否侵犯原告的著作权,如被告构成侵权,应当如何承担侵权责任及赔偿数额如何确定。 关于被告是否侵犯原告的著作权。我国《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十)项规定,放映权,即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等的权利。被告在未经许可并支付报酬的情况下,在其经营场所使用原告享有放映权的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依法已侵犯原告的放映权。原告主张被告侵犯了其作品的复制权,因没有证据证实被告存在复制原告作品的行为,因此原告该主张缺乏事实依据,本院不予认定。被告辩称原告提供的可信时间戳认证书不能证实取证的经营场为被告的经营场所,被告不存在侵权行为。因该认证书是国家授权机构出具的,依法具有法定效力,该可信时间戳认证书足以证实录制的取证视频具有真实性。根据取证视频记载的内容,足以证实该经营场所为被告的经营场所,也足以证实被告实施了侵权行为。因此,被告上述抗辩,缺乏理据,本院不予采纳。 关于被告应当如何承担侵权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被告侵犯了原告的著作权,应当停止侵害和赔偿损失。原告请求被告立即停止侵害,并从卡拉OK点唱系统曲库删除本案侵权的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包含《卷珠帘》等171首歌曲的作品,合法有据,本院予以支持。原告请求被告赔偿经济损失及维权支出的合理费用,合法有据,本院予以支持。对于赔偿数额的确定问题。因原告未能提供证实其因被告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故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综合被告的经营规模、侵权行为性质、作品类型和数量、合理使用费、后果、当地经济水平等情节,酌情确定被告应赔偿的经济损失和维权支出的合理费用合计17100元。原告请求被告赔偿的经济损失及维权支出的合理费用超出部分,本院不予支持。 综上所述,原告部分请求,本院予以支持,超出部分不予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三条第(六)项、第十条第一款第(十)项、第四十八条第(一)项、第四十九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判决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一、被告新兴县铭泉酒店有限公司自本判决发生法律之日起立即停止侵害原告上海灿星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的著作权,并在三天内删除其卡拉OK点唱系统内的包含下列171首歌曲的涉案侵权作品:1《卷珠帘》、2《画》、3《野子》、4《当你老了》、5《要死就一定要死在你手里》、6《一夜成长》、7《侠客行》、8《十点半的地铁》、9《唱歌的孩子》、10《第十一年》、11《她》、12《安眠药》、13《明天不上班》、14《暖光》、15《妞儿说》、16《四季》、17《老神仙》、18《三十年》、19《杂草》、20《再见吧喵小姐》、21《在你肩膀上入睡》、22《爱过》、23《阿楚姑娘》、24《8+8=8》、25《不客气》、26《哎呀跌倒了》、27《爱上自然的你》、28《别说晚安》、29《别给我打电话》、30《毕业照片》、31《不用担心我》、32《船》、33《不能没有你》、34《出离》、35《城堡》、36《春来了》、37《春节》、38《唱我的歌》、39《晨曦》、40《藏龙卧虎》、41《唱念爱》、42《灯火》、43《独一无二》、44《赌局》、45《第十一年》、46《等风来》、47《刀子嘴地雷心》、48《得知平淡珍贵的一天》、49《归期》、50《飞鱼》、51《法国老画家》、52《格格不入》、53《孤城》、54《给你所需》、55《怪兽不跳舞》、56《回忆》、57《黑与白》、58《会飞的野马》、59《杭盖》、60《灰鸟》、61《会忘了会记得》、62《黑暗中舞蹈》、63《海的对岸有个你》、64《解药》、65《记念》、66《井水花》、67《寂静森林》、68《救护车》、69《今夜二十岁》、70《节奏•爱》、71《骄傲的少年》、72《今宵列车》、73《坚强打死爱哭鬼》、74《寂寞的时候别唱情歌》、75《轮回》、76《开挂侠》、77《空白的缘分》、78《冷色系》、79《恋人》、80《啦啦曲》、81《老歌手》、82《留给昨天》、83《冥明》、84《碌碌有为》、85《某某》、86《母亲》、87《美人泪》、88《梦想的颜色》、89《梦是什么》、90《没想到的梦》、91《梦的堡垒》、92《明天不上班》、93《面包的故事》、94《迷路了问问道》、95《呐喊》、96《妈妈我不想再唱悲伤的歌》、97《鸟人》、98《没有你》、99《你眼中》、100《你快走开》、101《你的一切都是我的风格》、102《那就枯萎》、103《你安静起来》、104《你做妈妈我做爸爸》、105《漂》、106《蒲公英在飞》、107《碰不上会更美》、108《让你幸福》、109《融•解》、110《伤》、111《傻瓜》、112《山人》、113《上山下》、114《收获》、115《是我》、116《时光谣》、117《三百弄》、118《舍离断》、119《山上拉钉人》、120《刷刷刷刷》、121《谁搞的情人节》、122《送春》、123《深海游戏》、124《思念不过是飘过麦田的风浪》、125《同日同月同星曲》、126《她妈妈不喜欢我》、127《她他》、128《五虎》、129《我俩》、130《我是谁》、131《完整的我》、132《晚安》、133《完美情谊》、134《我不需要》、135《纹身》、136《我听不见》、137《夏天》、138《万万没想到》、139《小伞》、140《小小》、141《我们在蓝色海上漂》、142《我就是那个窜天猴》、143《小礼物》、144《心跳》、145《雪莲》、146《先生小姐那些事》、147《心碎大道》、148《侠客行》、149《幸亏没生在古代》、150《夜》、151《云花开》、152《鱼儿》、153《夜不眠》、154《献给冥王星的歌》、155《萤火虫》、156《因为你是范晓萱》、157《预备爱》、158《有一块青苔很明显》、159《一位老人》、160《与父相谈》、161《再在》、162《针针扎》、163《至死不渝》、164《自己》、165《猪老三》、166《只要我长大》、167《最遥远的那颗星》、168《只怪自己活该》、169《整夜大雨后》、170《走过青春的路边》、171《只怕不够时间看你白头》; 二、被告新兴县铭泉酒店有限公司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赔偿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支出共计17100元给原告上海灿星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三、驳回原告上海灿星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937.50元,由原告上海灿星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负担937.50元,被告新兴县铭泉酒店有限公司负担100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审判人员
审判长 梁润棠 审判员 董振南 审判员 李艳徽
裁判日期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记员 何慧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