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人:朱健,男,汉族,住上海市徐汇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吴超勣,上海市天华律师事务所 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刘佳迪,上海市天华律师事务所 律师。
担保人:张晓明,女,汉族,住上海市长宁区天山路。
被申请人:上海英祥工贸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金山区。
法定代表人:鲁强。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申请人朱健与被申请人上海英祥工贸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申请人朱健于2020年8月15日向本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要求冻结被申请人上海英祥工贸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1,650,000元或查封、扣押其等值财产。担保人张晓明以其名下坐落于上海市徐汇区凯滨路XXX弄XXX号XXX室的房产提供担保。
本院认为
本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规定、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一、冻结上海英祥工贸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1,650,000元或查封、扣押其等值财产;
二、查封张晓明名下上海市徐汇区凯滨路XXX弄XXX号XXX室房产。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