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徐久智,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常德市武陵区。
被执行人:杨韫泽,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常德市武陵区。
审理经过
申请执行人徐久智与被执行人杨韫泽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20)湘0702民初5437号民事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于2021年3月31日向本院申请执行。
本院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向本院提交了申请书,同意被执行人长期履行,并向本院申请以长期履行方式终结本案的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终结本院(2021)湘0702执1245号案件的执行。
如被执行人未按和解协议履行义务的,申请执行人可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