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曹某1,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北京市怀柔区。
被告:曹某2,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北京市怀柔区。
被告:曹某3,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北京市怀柔区。
被告: 曹某4,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北京市顺义区。
审理经过
原告曹某1与被告曹某2、曹某3、曹某4法定继承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6月9日立案后,原告曹某1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百五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本案按原告曹某1撤回起诉处理。